分流交通管制是什么意思?
我们经常看到交通分流管制的新闻。比如,由于冰冻天气,为了保证道路畅通,某省高速公路实行交通管制和分流。那么分流交通管制是什么意思呢?
交通分流控制是指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紧急情况后,或者有紧急交通警卫需要提前封路,为避免事故和交通拥堵的再次发生,对后续车辆进行控制,因此提前对车辆进行分流。
交通控制是交通组织中的一种特殊方式。交通管制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对道路上的车辆、行人以及其他与交通有关的活动制定的具有引导、禁止、限制或者指令性质的具体规定。
一般是在集会游行、大型运动会、道路桥梁建设、抢险救灾、重要安保任务等情况下,限制交通行为的临时性规定。
高速公路遇到分流管制怎么办?
实行交通管制后,市民应该遵守管制通告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工作。高速公路的分流交通管制就是指在高速公路上遇到紧急情况后,将后续来车在匝道口进行管制通行,避免次生事故和交通拥堵,亦或是有紧急交通勤务警卫,需要提前封闭道路,故提前分流车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九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第四十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