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汽车行业提案:智能驾驶立法迫在眉睫

  • 发表于: 2022-03-10 17:32:06 来源:爱卡汽车网

每年的“两会”期间,由各家车企代表组成的汽车行业发言人都会提出很多带有前瞻性的提案,成为国家聆听汽车行业声音的绝佳时机。

在今年两会期间,各路代表也提出了很多发人深省的建议,提案主要集中于新能源汽车领域,涵盖了汽车生产制造、销售及售后、政策及法规等方方面面。

其中一些关注度较高的提案有:

多家代表提出将新能源补贴的时限延长。广汽集团董事长曾庆洪、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丁士启丁士启认为,若按现行规定、在2023年取消财政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新能源汽车的竞争优势将被削弱,极有可能导致新能源车型的需求下降。他们提议,延缓国家补贴一至两年,以达到“提振消费、鼓励建设”的目的。

吉利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建议给予甲醇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同样的政策支持。李书福曾多次提到聚焦甲醇汽车的相关建议。他认为,甲醇已经成为全球业界公认的一种新型清洁绿色能源,推广应用甲醇汽车是实现交通领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一条最为现实有效的路径。

作为新晋“造车新势力”,小米集团董事长雷军也带来了提议,其中包括利用大数据对碳足迹核算体系、加快大功率快充桩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电子废旧物循环利用等相关建议。

而关注度最高、提案最集中的莫过于“智能驾驶立法”的提案了,百度董事长兼CEO李彦宏、长安汽车党委书记兼董事长朱华荣、上汽集团董事长陈虹、广汽集团董事长曾庆洪等人都提出了相似的关于“智能驾驶专门立法”的提案。

长期以来,由于法律法规没有确定规范涉及机器驾驶人定义、责任承担划分等内容,导致一些涉及智能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无法确定责任人,引发车主和车企之间的争战,这类报道已经屡见不鲜。

这种情形,已经形成了“由于法律法规的滞后,导致制约了行业发展”的尴尬情况。

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到2025年我国将实现有条件自动驾驶的智能汽车达到规模化生产。曾庆洪等人认为,“但智能驾驶汽车至今没有‘合法身份’,道路测试都难以推进,建议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条、第76条,增加机器驾驶人定义、责任承担划分等内容,先实现智能驾驶立法从无到有、从零到一的突破,并立即启动研究建立更加完善的智能驾驶专门法律。”

在无人驾驶领域深耕的百度董事长兼CEO李彦宏则提出,建议地方政府出台政策,明确支持无安全员的无人车上路,打造全无人自动驾驶汽车的载人运营政策先行区的提案。

据悉,我国首个地方性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法规有望今年出台。目前,《深圳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过了“三审”,有望在年内出台。这将是国内首部规范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规。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有关负责人此前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深圳市正加速集聚全球高端创新资源,加快发展智能网联汽车这一新兴交通产业,打造深圳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新增长点。截至目前,深圳已开放测试道路里程约145公里,累计发放道路测试及示范应用通知书93张,其中载人示范应用通知书23张。

在自动驾驶领域,深圳除了培育出本土新兴科技企业元戎启行、裹动智驾等,还成功吸引了百度、小马智行、文远知行等国内头部企业在深圳落户发展。

针对“自动驾驶”出交通事故谁担责这一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该《条例》明确,在自动驾驶模式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智能网联汽车一方责任的,由操作不当的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驾驶人没有不当操作的,由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写在最后

智能网联汽车的自动驾驶阶段(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完全自动驾驶)与现行法律法规规范的有人驾驶存在质的区别,且涉及多项法律问题,这也是世界各国在对待自动驾驶的立法问题都非常谨慎的原因。

因此,在部分地区出台“监管沙盒”政策成为一条可行的方案。监管沙盒是一种创新监管理念。通过设立限制性条件、制定风险管理措施,允许企业在真实的市场环境中,以真实的用户为对象测试创新产品、服务和商业模式,减少进入市场的时间与潜在成本,降低监管的不确定性。